近日,十方镇黎明村独生子女户肖永耀、兰香秀夫妇深有感触地对笔者说:“多亏幸福工程的资助和协会的帮忙,我们家养猪才能这样顺利,才有这样的收益!”原来,肖永耀、兰香秀夫妇利用幸福工程第二轮项目款2000元和小额贴息贷款5000元,扩大了养猪规模,生猪年出栏300多头,纯收入10多万元,比受助前增加收入5万余元。
2004年,我县通过省幸福工程组委会的大力支持,县财政配套和社会捐助共筹集资金20万元,第一轮项目资金发放救助贫困母亲76户,脱贫率达100%。去年以来,我县又进行了“ 幸福工程”第二轮项目资金发放,救助贫困母亲71人,其中二女户55户,独生子女14户,其它计生户2户,每户投放项目资金2000至5000元。其中,从事种植业的有12户,养殖业43户,加工运输等16户。我县通过“计生协会+计生贫困母亲”、“产业协会+计生贫困母亲”、“致富能人+计生贫困母亲”等形式,积极帮助贫困母亲结合各自实际,从事经商、运输或者发展种植、养殖生产等短、平、快项目和部分中期效益项目。同时,我县还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提高项目户的科技文化素质。这些贫困母亲通过“幸福工程”项目资金,大力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收入,走向了幸福生活。十方镇计生协会在组织受助户参加文化科技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购买了20多种科学养猪、养鸡等方面的书籍赠给受助户,并经常邀请镇农技站、兽医站技术人员深入受助户家中、田间地头传授科学种养知识。平川镇城南村二女户赖萍兰和兴南村二女户傅剑霏,去年分别得到幸福工程2000元和2500元的扶持,开办了牛奶店和面食加工作坊,由于经营有方,这两户去年纯收入分别达2万元和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