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 明 日期:2008-8-15 10:24:49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8月13日,我县环保、工商、经贸、质监、安监、林业、国土、公安、监察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依法强制拆除了桃溪镇杨梅坑电子垃圾提炼厂的焚烧炉、水池等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彻底摧毁了该厂恢复生产的能力。 这家建在桃溪镇杨梅坑山窝里的电子垃圾提炼厂,是一家无证无照、违法兴建和生产的污染企业。由于生产过程中严重污染当地环境,当地群众强烈要求政府依法给予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