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民政局会同县中医院,组织内科、外科等科室医务人员来到各乡镇敬老院,为集中供养的268位五保对象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有针对性地给他们发放一些药品。
今年,我县结合实际,出台了《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对60岁以上老人根据不同年龄段可享受多种社会优待。《规定》特别要求从4月1日起为全县百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特殊营养补助费,卫生部门定期提供免费体检、巡诊。对符合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老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县医院、中医院等各级医疗机构创造条件开设老年人门诊,对老年人实行医疗保障优先服务或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敬老院、托老所等为老年人服务的单位和年满70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的老年人,实行闭路电视初装服务费优惠、优先安装等优惠措施;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优惠或免费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等。据了解,我县目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孤寡老人2048人,他们每人每年可领取1200元的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