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对某单位建设一幢综合楼中有超出投标价等问题进行调查后送达了一份监察通知书,要求该单位负责人今后在工程建设和其它日常工作等方面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认真整改。这是我县不断探索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渠道,积极建立和完善廉政提醒预警机制的一个缩影。
从今年5月起,凡群众举报反映或在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在工作、思想、生活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我县将视情节予以“进行一次谈话、送达一份通知书、发诫勉和警示两种监督函”(简称112)四种不同形式的预警监督,及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和警示,提前“拉袖子”,在尚未越过党纪国法防线之前,构筑诫勉警示防线,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起,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同时建立跟踪回访和定期通报制度,将诫勉和警示监督函及其整改情况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规定其在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及晋升、晋级。通过建立廉政提醒预警长效机制,开展警示教育,保持警钟长鸣,也为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时提供参考依据,避免出现“用人失察、查用脱节”等问题。自开展此项活动以来,已信访约谈24人,送达提醒通知书5份,发诫勉监督函5份,发警示监督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