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拦下,她不仅拒绝接受执法检查,还蛮横咬伤交警。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执勤民警的合法权益,近日,武平县公安局作出决定,对王某红故意伤害,执行治安拘留5天,罚款200元;无证驾驶机动车执行治安拘留10天,罚款300元,合并执行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9月13日下午,岩前镇王某红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她的儿子,从武平城区经十方往岩前方向行驶,行至省道309线城厢梯子岭路段时,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执勤组民警拦下检查,执勤民警示意王某红靠边停车并出示相关证件。王某红停车后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执勤民警决定暂扣其机动车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当执勤民警将摩托推往路边时,王某红突然抓住执勤民警的右手,张口便咬,致使民警右手臂上留下二个清晰的牙齿印。随后,王某红不顾民警的劝导,坐在摩托车上拒绝下车,阻碍民警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