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俗的说就是农民大病互助医疗。省政府将我县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是为了救助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家庭,是一项“民心工程”、 “德政工程”。
●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支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同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在何处?
一是扩大了基金统筹范围(以县为统筹);二是提高了政府资助水平(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资助40元);三是严格组织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经办机构);四是改革补偿支付办法(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内可及时得到补偿);五是强化了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监督)。
●如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农民以户为单位,按户实际人数参加,每人每年缴费10元。
2、2007年缴费定在3月31日前结束,以后每年11月1日-12月31日定为缴纳下一年度基金的时间。
3、缴费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村(居)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最后收缴到县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有多大?
住院补偿起付线、分级补偿比例和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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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级别
项目 |
乡、镇定点
医疗机构 |
县级定点
医疗机构 |
县级以上或
县外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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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50 |
300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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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 |
70% |
6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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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20000 |
20000 |
20000 |
补充说明:孕产妇住院分娩顺产者实行定额补偿方式,每例补偿200元,难产、病理性产科按照住院费用给予补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需要提供哪些凭证?
一、参合农民出院时要医院提供: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3、出院小结
4、疾病证明书
5、住院发票
6、住院费用汇总清单或处方笺
7、外伤住院患者需提供外伤性质认定表
8、县级以上或县外住院治疗的需提供转院证明
9、在县外务工、暂住、探亲时因病住院的,同时提供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外出证明和所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报账点备案证明。
●参合农民可到哪些医疗机构住院?到县外住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参合农民首选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向接诊医生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以方便接诊医生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参合农民到县级以上或县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的,必须在原接诊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并须县合医中心审批;在县外务工、暂住、探亲时因病需要就地住院的,必须到就近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并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在二天内向其所属乡镇报帐点报告备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有哪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一般有治疗费、药费、检查费、手术费等住院费,具体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进行审核补偿。
●新农合补偿费用的支付办法:
1、在乡镇及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5000元及以下的由住院所在医疗机构报账点直接核销;5000元以上的经住院所在医疗机构报账点报县合医中心审核后再办理补偿。
2、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县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患者或其亲属持相关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合医中心办理补偿。
●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起止时间如何?
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起止时间按自然年计算,即:当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来源有哪些?
①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②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按参合农民实际人数给予补助,每人每年40元。③争取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农合基金。
武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宣)
咨询电话:482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