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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委陈盛仪书记深入县直部门调研时提出:各级干部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要有迎刃而上的锐气、要有巧破难题的智慧、要有争打头阵的胆略、要有敢为人先的气魄、要有创新开拓的意识、要有立志干大事业的胸怀、要有争立头功的境界。为贯彻落实“八要”精神,打造一个议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平台,特开设“领导干部论坛”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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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出台优惠政策促进工业集中区投资与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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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用地完成“三通一平”后按规定实行出让,出让时限为50年,按合同约定期限建设,符合投资强度要求的项目由政府贴补至1万元/亩。(2)新办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第一、二年免征,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新办内资企业,3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3)新上工业企业自实现第一笔销售收入之日起三年内,凡年度缴交税收中县级收入部分达10万元以上的,按超额累进比例给予奖励。(4)对获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按《龙岩市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的规定》予以奖励。(5)进驻集中区企业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有关手续由县招商局、集中区建设管委会和引资单位实行全程无偿代办服务。(6)工业用水现行价格为0.90元/吨,生活用水现行价格为0.80元/吨;工业用电按现行大宗工业用电价格执行,实行峰谷优惠电价,幅度为30%。(7)有关部门确需进入集中区企业开展检查工作,必须经集中区管委会同意。对集中区企业实行重点联系制度,由政府颁发“重点保护企业”牌匾,并确定一名副处级领导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县政府颁发《武平县投资商贵宾卡》,对投资者给予特殊保护措施。(8)对产业关联度强、效益好的重大投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更特殊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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