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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委陈盛仪书记深入县直部门调研时提出:各级干部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要有迎刃而上的锐气、要有巧破难题的智慧、要有争打头阵的胆略、要有敢为人先的气魄、要有创新开拓的意识、要有立志干大事业的胸怀、要有争立头功的境界。为贯彻落实“八要”精神,打造一个议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平台,特开设“领导干部论坛”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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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必须做到“四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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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教育工委书记 肖华鑫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基、一个民族的魂,具有凝聚、整合、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需要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进重点文化工程建设,组织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较好的发展局面。就武平县来说,这种好的态势、趋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二是农村基层文化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三是农村特色文化品牌战略成效显著。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农村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问题是:文化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现有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文化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文化活动相对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当前,农村文化建设正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央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提供了政策支持。对此,认为要从以下四方面入手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农村的社会和谐。
一要建好一个阵地。文化阵地是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共同的信念和目标,形成和谐的思想与文化,凝聚智慧和力量的有效平台和载体。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一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支持”。 当前,文化阵地建设的资金来源仍然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县、乡两级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有专项资金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并在经济不断发展、财政不断增长的同时,逐年提高在这方面的投入比例。要继续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同时,要把项目带动战略引入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一些投资大、影响大的建设项目,可实行招商引资,采取商业化运作,推动一批公共文化工程的顺利实施,逐步缩小公共文化设施的城乡差别、区域差别。二是要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 经济欠发达地区要使文化阵地建设同时遍地开花难以做到,必须在有财力条件、有工作基础、有工作积极性的乡、村、农户率先建立一批质量较高、活动较正常的宣传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文化中心户。以点带面,通过建成一批巩固一批,示范一批带动一批,逐步在全县建立较为健全的网络阵地。三是要坚持“综合利用、资源共享”。 集镇中心村可与乡镇宣传文化中心“共同使用”,村文化活动室可“一室多用”,人口较少、相距较近的几个村可实行“多村共用”,并明确由村文化协管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充分发挥阵地的实际效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提倡中小学图书室、阅览室、运动场所定时就近向农民群众开放,把中小学校建成宣传、文化、信息中心。在学校布点整顿中腾出的闲置校舍,可改造为村文化活动基地。
二要拓展一个内涵。根据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变化,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充实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一方面,要大力破除当前农村存在的不良习俗和社会风气,特别是大力破除那些与现代文明不相适应的陈规陋习;另一方面,要用社会主义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让健康向上的现代文明深入农村千家万户,在发扬传统优秀乡村文明的基础上,努力建立学习科技、诚信守法、开放进取、奉献拼搏、艰苦创业等文明乡风。一要丰富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农村节庆日、农村集市等时机开展文化活动。在活动形式上,要把经常性、小型多样的文化活动与定期举办大中型群众文化活动相结合;在活动时间上,要把“三下乡”与“常下乡”相结合;在文艺风格上,要将传统节目与现代节目相结合;在文艺内容上,要将民俗表演与政策形势宣传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既为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又增长农民的科技、法律等知识,提高依法致富的本领,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意识,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二要深化创建活动。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断赋予文明村镇、文明户的创建内容,积极营造乡风文明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三要培育典型特色。通过特色文化增强文化的生命力、影响力和吸引力,对现有的民间文化资源要保护好、发展好,对潜在的、不完善的民间文化资源要系统挖掘、整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申报、研究、开发。对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乡村艺人可以通过授予“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等称号的形式加以传承和弘扬。要积极开发具有当地传统和特色的绘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创新戏曲、船灯、舞龙、舞狮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开发古镇游、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山、名人、名品。
三要创新一个体制。农村文化建设不仅要靠外部支持,而且也要通过对现有文化体制的改革创新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一是要深化改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汉剧团等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活跃农村文化中的积极作用。要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改革的目的是增强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县乡文化机构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改进服务方式,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二是要多方支持。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三是要规范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管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取缔无证经营。重点加强对演出娱乐、电影放映、出版物印刷和销售、网吧等方面管理,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四要建好一支队伍。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保证是要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逐年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文化队伍。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使用好、发挥好、培养好三支文化队伍。一要提高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素质。要经常组织文化工作者、文艺专职人员深入农村生产生活的第一线,从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实践积累生活、激发灵感,为广大农民群众奉献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二要发挥好“文化协管员”的作用。村级文化协管员是最基层的专门从事文化管理的队伍,要通过加强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辅导和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基础性作用。三要培养一批农民文化骨干。要让农民做农村文化的主角,注意发现、培育农民文化骨干和带头人,变“送”文化为“种”文化,特别是要发挥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活跃在农村文化事业中的“乡土艺术家”的作用,激发农村自身的文化活力,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