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在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求干警在法律监督工作中科学理解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合理分析和处置各种价值冲突,在思想上应当牢固树立如下一些基本理念:
一要树立人权保障的理念。按照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强化人权意识,树立权利至上的理念,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应当特别注重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二要树立程序公正的理念。实体公正有赖于程序的公正,公正的程序是追求公正实体实现的手段。在执法活动中既要讲办案结果的正确性,也要讲办案过程的合法性。
三要树立公正效率的理念。即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监督和促进刑罚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