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区原东门市场、小商品市场周边店外店、占道经营、违章搭盖等进行限期综合整治的通告
我县城区原东门市场周边(东大街小商品市场、小商品市场至县医院与文音路对接的水泥路两侧,小商品市场原工商局家属区至文音路)店铺林立,人口流动量大,是我县的重要商业区,也是我县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由于历史原因,这一区域范围违章搭盖普遍存在,占道经营非常严重,且售卖商品几乎是易燃物品,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影响交通顺畅。 为全力推进我县“四城同创”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确保小商品市场周边消防、交通安全和良好的市场管理秩序,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各商户必须做好 “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不得设店外店占道经营,不得违章搭盖或在人行道上设置挡 板,不得占道摆放广告牌或其他杂物。 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从本通 告 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2月27日,请违反上述规定的商户自行整改,确保周边广大住户和商户的消防安全和交通畅通。逾期未整改的,相关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整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各商户自行承担,望互相转告,并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特此通告
武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武 平 县 商 务 局 武平县平川镇人民政府 武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武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 年2月 15 日 |